中石油率先在我省市场销售国IV标准车用柴油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率先在我省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海东市等地100座加油站销售国IV标准车用柴油,为坚守“生态保护第一”尽一份央企的社会责任。
据了解,相较于之前的国III标准柴油,国IV标准车用柴油对硫含量提出了限制,按照柴油年销量100万吨计算,每年可减少汽车尾气中二氧化硫排放600吨,按365天折算,即每天可减少汽车尾气约1.65吨的二氧化硫排放,硫含量从350ppm降低到50ppm,硫含量下降80%以上。特别是硫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包括对环境影响很大的一氧化碳,国IV标准车用柴油污染更小。而过去同一辆车加国III柴油排放的污染是国IV柴油的七倍。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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