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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军: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
{{ publishText }} 2026-05-22 09:36:42 {{ originText }} 《党建研究》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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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

吴晓军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立身立业、谋事成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青海将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推动党员干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懂感恩、有情怀、重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造福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

  政绩观问题,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事业发展方向、干部健康成长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必须站位全局、着眼长远,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来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以实干实绩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的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以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民至上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肩负着特殊而重要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要求我们“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青海曾经发生过木里矿区非法采煤等政绩观偏差问题,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因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此,必须时刻警醒、引以为戒,牢记产业发展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以高质量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好具有青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政绩观如同一面镜子,映照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价值取向。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是政策衔接、项目推进、矛盾化解的关键期,对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一些干部只看眼前、不顾长远,只抓显绩、不抓潜绩,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盲目决策,有的甚至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惜透支资源、财政、生态和未来发展空间。这迫切要求我们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实干出政绩、为人民出政绩,对“新官不理旧账”、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政策规划“翻烧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破解一批制约发展难题、化解一批重点信访案件、整治一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办结一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实事。

二、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落脚点放到真抓实干上、体现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奋进新征程,必须立足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青海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锚定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实干实绩书写新答卷、开创新局面。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牢牢把握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这一主要任务,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近年来,青海牢记嘱托,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牢生态保护这个最大政治责任,出台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全面划定“三区三线”,稳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成型,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中华水塔”日益坚固丰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青海的生态资源是青海的、更是全国的,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环境与民生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坚决摒弃“重发展、轻保护”及“先发展、后治理”等错误思想,在确保生态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前提下谋划推进各方面建设,坚决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让青海的绿水青山成为造福中华民族的金山银山。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青海经济总量小,发展要体现特色化、集约化,培育更多产业新优势和增长新引擎,必须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体现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近年来,青海坚持以产业“四地”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实际发电量占比均超过50%,生态旅游目的地向品质化品牌化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畅销海内外,2025年全省经济总量历史性迈上4000亿元新台阶,经济发展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解决青海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承载和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高质量建设产业“四地”集群,积极构建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绿色低碳、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走出一条符合青海实际、体现青海特色、彰显青海成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青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不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明显,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任务异常艰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共同富裕,聚力改善民生。近年来,青海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牵动全局的工作,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七成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不断提质扩面,积石山地震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各族群众。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必须持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近年来,青海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平安青海建设连续两年居全国优秀行列,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局面不断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离不开各族群众同心协力、齐心奋斗,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青海实践,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高标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切实筑牢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

三、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推动正确政绩观在青海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复杂环境,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注重固本培元,凝聚实干合力。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根本在于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等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要求。突出加强党性教育。传承和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等,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分析,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赓续红色血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实施10大类46项民生实事工程,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实干实绩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注重选贤任能,引领实干导向。选人用人是风向标,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发展导向。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标尺。结合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全面落实“五个注重选拔、五个坚决不用”要求,选拔一批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实现用好一人、激励一片。着力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旗帜鲜明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完善和落实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高海拔地区干部的关心关爱,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着力提高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能力本领。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的能力,认识形势、把握形势的能力,站位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学习政策、研究政策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能力,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注重完善制度,强化实干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党员干部的自觉,也要靠制度的约束和引导。改进优化政绩考核评价。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优化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和权重,让干部对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哪些必须干做到心中有数。将政绩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紧密结合,让坚持高质量发展、一心为民造福的干部得重用、受褒奖。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严格执行保持任期稳定有关政策,建立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用好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积极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纠治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党的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等,进一步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保证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注重正风肃纪,塑造实干新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实干担当、狠抓落实。坚持大抓落实。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规则,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团结奋斗、砥砺前行。弘扬实干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把准实情、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从严监督执纪。彻底破除“特殊论”、摒弃“补偿心理”,主动与一切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枷锁和作风顽疾作斗争,坚决纠治弄虚作假搞“数字政绩”、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让党员干部始终在遵规守纪前提下积极作为,以严明纪律赢得人民信任,用优良作风凝聚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