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方向 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大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赵寿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蓝图,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怎么看、怎么干、往哪走”的时代课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既是政策落实的“终端”、矛盾交织的“前沿”,更是检验治理效能的“试金石”。作为县域组织工作的“答卷人”,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关键时期,组织部门必须牢牢把握政治路线,以“一盘棋”思想全面推动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高质量发展,在现代化的浩荡潮流中彰显组工担当。
深化理论武装,精准把握全会精神对组织工作的新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时代坐标,再次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镌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纲领之上。从完善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到以自我革命淬炼过硬执政能力,一系列部署既立足“把方向”的战略高度,又聚焦“管大局”的实践维度,确保全党在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
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把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在逻辑,着力健全完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深刻认识提升治理效能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推动组织资源向中心工作集聚,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组织动能。要深刻领悟自我革命的精神内核,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锻造过硬组工队伍。
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全会精神转化为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全会为“十五五”时期的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要在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中驰而不息提供蓬勃发展动力,关键要把“思想热度”转化为“落实强度”,以实干开路,用行动立言。
组织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域实际,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在强化宣传好全会精神上展现新担当。各级组织部门要在聚焦内容提炼、丰富宣传形式上“做文章”,解决掉“照本宣科”的形式主义,解释好理论精度与需求温度之间的“壁垒隔阂”,解答好“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这个根本问题,实现理论传播既有高度又有温度。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尤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在经济发展主战场、乡村振兴第一线、维护稳定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使用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实绩好的干部,构建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导向。在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质效,分类推进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建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形有效的坚强战斗堡垒。在集聚发展所需优秀人才上构筑新优势。深入实施人才工程,围绕各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锤炼过硬作风,确保全会精神在组织系统落地生根。全会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干部作风提出的更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让“转作风 夯基础 抓落实”成为行动自觉。必须厚植人民情怀,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用解决急难愁盼的实效赢得信任。必须强化纪律约束,以严的基调深化正风肃纪,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锤炼“严、真、细、实、快”的作风,方能让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澎湃动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组织部门作为各地区蓬勃发展的“操盘手”,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带头坚持公道正派,带头提升专业能力,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组工干部更要牢记组工组训,要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具有地区特色的组织工作新路径、新方法。要以“更快一步”的行动自觉抢占先机,以“更深一层”的洞察思考破解难题,以“更实一分”的担当作为筑牢根基,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